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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万公款放进私人腰包 德山镇“贪心组长”伸手被捉

2015年1月13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德山镇五一居委会四组组长熊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的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共计26.8万余元放进了自己的腰包。昨日,记者从武陵区人民法院获悉,熊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2004年2月至2005年元月间,身为德山镇五一居委会四组组长的熊某,先后从该居委会会计手中领取了樟桥路扩建土地补偿款、207国道扩建征用土地补偿款、207国道征用边角土地补偿款、自来水公司征地的土地补偿款、五一居委会收购土地补偿款、五一小区建设涵闸青苗补偿款、复合肥厂土地征用费等7项公款共计26.8万余元后,全部据为己有。2005年1月8日,熊某携款潜逃,今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然而,他所贪污的公款已被挥霍一空。

  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院方认为,熊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侵吞土地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其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