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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一老师贪污近10万元旁听费获缓刑
2015年1月13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花4万元旁听费在北京师范大学旁听了4年,临毕业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资格。
旁听生的父亲到纪委反映情况时,校方才发现该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杜某贪污了多名旁听生的近10万元旁听费用。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0年,小洁(化名)高考落榜。而后,小洁的父亲李先生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位负责招生的老师,找到该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杜某,要求办理旁听手续。
李先生称,为女儿交纳了4万元学费后,自己收到了学校出具的收款凭证,还得到了“只要在校四年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英语四级证书,就可以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承诺。
转眼4年过去,小洁成绩全部合格,也拿到了四级证书,但一直等到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天,也没有领到毕业证。为此,李先生愤怒地找到北京师范大学纪委反映情况。
学校经过调查发现,李先生当初交来的学费,根本没有被杜某入到学校账上,而是被他据为己有。
面对学校领导的责问,杜某交代,从2000年9月至2006年1月间,自己曾利用职务便利,将多名旁听生交来的92000元旁听费及2350元研究生评审费占为己有,用来买房子。4月14日,杜某到海淀检察院投案自首。
同时记者了解到,学校告诉李先生,按照规定,旁听生不可能获得毕业证书。为此,李先生为女儿白白浪费了4年青春感到异常愤怒,已将北京师范大学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文章来源: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律师:
张学壮
[聊城]
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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