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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钱疑被骗 拘禁讨债终获刑

2015年3月16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赌博输钱后怀疑庄家设圈套诈骗自己钱财,心犹不甘,为弄清事情真相及追讨赌债,次日与人合谋强行将牌友非法拘禁。近日,该起非法拘禁案在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阮某某、陈某某、黎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和拘役五个月。

  2012年4月30日13时许,被告人阮某某在安石镇顿糯村祠堂边丁某某开的商店门前赌钱,当天一共输了8400元。5月1日,被告人阮某某回忆起赌钱时的情况,怀疑赌钱时的庄家薛某某做了手脚,便纠集被告人陈某某、黎某某一起驾车再次窜至赌钱地点。13时许,三被告人来到后见到薛某某也在那里赌钱,便动手强行将薛拉上其驾来的小车内,在拉扯过程中阮某某、陈某某分别打了薛某某几巴掌和踢了几脚,并将薛臂膀挫伤。三被告人驾车将薛某某押至阮某某家门前,威逼薛某某将钱还给阮某某,并让薛某某打电话给朋友丁强拿赎金去赎人。直至当天15时许,公安民警赶到阮某某家中才将薛某某解救出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阮某某、陈某某、黎某某为追讨赌债,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阮某某在执行有期徒刑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本院决定对被告人阮某某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三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