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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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规范流程是怎样的

2015年5月22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向本报记者独家发布筠连“2·3”重大瓦斯爆炸案已被决定逮捕(本报3月22日报道)的3名涉嫌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据悉,此案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案。

  犯罪嫌疑人陈科路,系筠连县安监局驻钓鱼台煤矿安全管理员;犯罪嫌疑人龙山,系筠连县安监局执法二中队队长;犯罪嫌疑人彭燕华,系筠连县维新镇安办副主任。

  2011年11月25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因是瓦斯突出矿被该县安监局要求停产,待专家评估下达指令后方能作业。同年12月20日,筠连县政府再次发文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今年2月1日,钓鱼台煤矿违规开工,组织50多名工人下井进行开工仪式;2月3日,该矿再次组织30名工人下井维修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陈科路作为驻矿安监员,明知该煤矿属于停产整顿矿,没有经过专家组评估,不能进行任何作业,且明知该矿要开工,却不执行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擅离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龙山作为执法二中队队长,对驻矿安监员陈科路的工作没有及时安排布置,没有督察其是否按时到岗,未正确履行职责;彭燕华身为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并系该矿“盯守人员”,没有认真履行每日监控职责,未发现和及时制止煤矿私自开工和违规组织工人下井作业。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渎职行为致使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均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宜宾市检察院侦监处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