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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窃贼盗窃国家三级文物怎么量刑?

2015年12月9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三窃贼盗窃国家三级文物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武庙前的一对石狮为国家三级文物。2011年11月某天,李某某提议盗窃武庙前的石狮,高某某、张某某同意一同前往。2011年11月底某日晚,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三人带上拖车、绳索、木棒、钢筋等作案工具将武庙门前的一对石狮子辗转拖运到李某某租用的零陵区邮亭圩镇杉木桥村某门面房内藏匿。2011年12月25日,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盗窃罪主犯怎么量刑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国家三级文物两件,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某曾犯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某、张某某原来均受到过刑事处罚,系有前科,因此应对二被告人的酌情从重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永州市零陵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