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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016年3月13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新华社客户端专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2016-03-13 08:39:05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新华社客户端专访,就立案登记制、司法公开、执行难和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 司改攻坚

  如何评价人民法院这一轮的司法改革

  “这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

  答: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涉及司法资源和司法权限的重新配置,是在动自己的“奶酪”。这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目前,改革已初见成效,改革试点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全国法院形成了“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法治中国建设将会迈上新的台阶。

  2问 立案登记制

  为何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效果如何

  “人民法院就是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答: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当事人或律师只要把材料带齐,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办理立案手续,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改革后,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也给法官带来了很大办案压力。但是人民法院就是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3问 案多人少

  如何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

  “把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官,可以大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答:法官员额制和案件数量上升,在很多人看来是一对矛盾,但我们有破解矛盾的办法。我们通过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改革试点法院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把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官,可以大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通过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通过内部挖潜缓解办案压力,努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4问 司法便民

  怎样看待信息化对于服务群众的作用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

  答: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了新的变化,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慧法院”,通过提供线上线下立体式、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们也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坚持开展巡回审判等,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5问 司法公开

  近几年人民法院为何如此重视司法公开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答: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我们把司法公开当作一个支点,通过它可以撬动人民法院的很多改革,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公开审判流程,“晒”出司法文书,可以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司法公开意义巨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努力建设最透明、开放的人民法院。尤其是要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公布裁判文书已接近1600万份,是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我们还将不断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方便法律界人士和社会公众检索应用。

  6问 公正司法

  哪些举措保障实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公正司法。”

  答: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公正司法。我们还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管理,使法官的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即便一百年后也能倒溯核查,这样可以促进法官实现自我约束。人民法院还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是对法官最有力的监督。

  7问 防止干预司法

  防范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规定效果如何

  “从‘两个规定’实施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得到有力遏制。”

  答:为保障司法公正,去年中央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落实办法,细化实施举措,要求全国法院严格贯彻执行。从“两个规定”实施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得到有力遏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好“两个规定”,保障法官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

  8问 预防、纠正冤错案件

  实行终身负责制之后再出现冤错案,法官会受什么样的惩罚

  “随着这一轮司法改革,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一旦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答:改革后,法官对案件质量要终身负责。错案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法官办错案件当然要负责,关键是要看错案的原因,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法官故意违法审判,徇私枉法、枉法裁判,那就要依法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也要承担责任。对错案,法官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否承担责任,将来要由法官惩戒委员会来认定并提出惩戒建议。如果纯属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同,没有超出专业认知范围内的通常理解,按照国内外通行的惯例,法官虽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能力评价、职业发展中要承担后果。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这一轮司法改革,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一旦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9问 破解执行难

  人民法院有哪些措施解决“赢得官司却无法实现权益”

  “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

  答:“执行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如完善网控功能体系,连通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实现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功能,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公开曝光“老赖”330多万人;实施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等进行全面限制,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根据情节进行司法拘留或刑事处罚。这些“组合拳”有效缓解了“执行难”。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周利航 分享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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