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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巨贪排行榜(3)--石巧玲

2016年6月18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石巧玲 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 1300万 死刑
北京市医疗系统头号女巨贪石巧玲被执行枪决 号称“京城医疗女巨贪”的石巧玲已被执行死刑。 本月16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二中院在验明正身后,已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石巧玲于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并负责出院结账工作的职务便利,变造或伪造该院住院医疗预交金退款书1081张,指使陈某已被判刑等人,以病人或病人家属的身份持虚假的退款书,在该医院住院处骗取预交金余款,共计侵吞920.6万余元。1999年7月至12月期间,其还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手段,截留该医院住院处医疗预交金377.6万元。被单位发现后,追回200万元,其余177.6万元被其侵吞。案发后,除追缴39.1万余元赃款外,尚有1059万余元未追回。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石巧玲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住院医疗预交金退款书及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巨额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犯罪的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又系共同犯罪的主犯,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以贪污罪判处石巧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后,石巧玲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中院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石巧玲上诉,维持二中院的判决,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