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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昌莲:110为何不能成为120救命的“替补”?

2017年8月7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作者:汪昌莲

15日下午,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名小伙子坠楼,头部、臀部多处出血。几分钟后,110的4名民警首先赶到现场,但他们并没有马上救人,而是请求120救护车增援。事发近20分钟,坠楼者还在地上躺着,后来虽被警方用依维柯送走,但仍不治身亡。住地居民大多认为民警不作为,延误了坠楼者的抢救时间。

一位小伙子坠楼,生命危在旦夕,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卫生救护机构迟缓的反应机制之下,在110坐等120施救的窘境之下,最终因贻误抢救时机走完了短暂的人生。这样惨烈的场景,怎不让人揪心如此可怕的现象,怎不令人悲愤120急救严重滞后,令人质疑,但110以种种“理由”见死不救,更令人胆寒。难道一个鲜活的生命,剌痛不了当事民警麻木的神经

首先必须承认,120急救行动迟缓,难咎其责。问题是,当地急救中心苦于无救护车可派。由此暴露出公共卫生急救服务严重滞后,满足不了社会需求,这也是各地存在的一个通病。事实上,各地均对急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硬件、人员配置、出诊时间、收费标准等。问题是,目前我国城市120急救模式仍按1984年制定的“每5万人一辆救护车”的标准设置,救护车和急救人员都不能满足需求,造成“物以稀为贵”还在其次,关键是像这名坠楼伤者一样,生命等不来急救车。

可见,当120急救缺位时,110应该成为其“替补”。然而,110拒当“替补”,居然有太多的理由。比如,警方认为“民警出警,没有条件承担救人的职责,救人是120急救中心的事”。其中,最雷人的理由是“没有专业知识”。试问:用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需要什么专业知识难道遇到这样的险情,要等你“恶补”专业知识,再去救人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对意外受伤者的成功抢救,第一就是速度,时间就生命,早一分钟抢救,就会让伤者多一分脱险的机会。身为一名警察,怎么连这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再者,保护和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是人民警察的天职,还要什么理由

因此,这起事件的发生,值得有关部门反思。首先,应建立和完善非营利性的120救护体系,政府加大财力、人力、物力投入,还120救护公益本质,这才是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进步的主要路径。同时,应建立110与120联动共享机制,对110民警进行公共卫生急救培训,掌握正确的急救知识,使其不再有理由为见死不救开脱责任,成为120急救服务的“超级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