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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能否作为笔迹鉴定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笔录怎么办?

2023年2月18日  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zzzdxsals.com/

 张学壮律师,聊城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复印件能否作为笔迹鉴定



一、复印件能否作为笔迹鉴定


不可以。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笔迹鉴定条件:


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笔迹鉴定要求: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


综上所述,进行笔迹鉴定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是有必要的一项证据,而如果是复印件那么是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的,毕竟复印件的写字力度不能十分的看出,会导致鉴定结果不准,而且鉴定材料也是需要经过双方的质证的。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笔录怎么办?



在生活当中的很多案例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这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因为这样可以更加清楚的理解案情。对于司法鉴定有的时候肯定是存在异议的,司法鉴定在鉴定的时候肯定也有错误的时候,国家规定的是在鉴定结论错误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更改的,司法鉴定异议是我们需要提出的。


如果你对鉴定有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


一、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 “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二、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三、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结论的鉴定意见书,我们也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的鉴定机构来做出精益求情论述细致严密的鉴定意见来向法庭提交。尽管这种鉴定意见可能法官不予理睬。但对法官绝对会起到一定的影响。因为都是意见,法官更喜欢意见的分析推理而不只是口号性的结论。


对于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笔录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国家说明的是非常的清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到规定是可以进行异议申请,然后法院肯定就重视起来对司法鉴定进行重新鉴定,如果还是这样的话那么法院肯定也会给出相关的说明。